2024-04-23
来源: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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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国采执行,再出重磅新规!
4月30日起,第四轮国采正式执行
耗材国采落地“第一省”来了!
4月19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执行人工晶体、运动医学国采品种中选结果:
签订时间:
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签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至23日,各中选企业请于签订时间开始前确认好配送关系;
医疗机构签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6日。
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于2024年4月26日在福建省招采子系统挂网。
4月30日起正式执行。
也就是说,就在本月底,第四轮耗材国采将正式落地执行!
不仅是福建,近期以来已有多个省份接连公布执行时间:
其中,河南省是全国第一个发布执行通知和明确执行时间的省份,但从执行时间的先后上来看,福建省才是目前的落地“第一省”。
并且福建省此次的执行配套政策,相比较河南,有着重大变化!
其《通知》明确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正式执行之日起,为期2年。也就是说,执行要求至少将直接将影响相关厂家和经销商未来两年,务必需引起关注。
重新定义集采「非中选」!
大批产品进院迎重大利好
首先,福建省同河南省一样提出:非中选产品医保支付就是同类已经中标产品的最高中选价。但是「非中选」的范围,不需要和已经中标的产品对比是否类别相同、功能相近。
此外,更大的不同在于,福建省此次的落地执行《通知》明确,中选企业未申报的产品和未中选企业的产品均视为非中选产品,但两种情况除外:
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的非中选产品按不高于本企业该产品类别中选价挂网的,可视为中选产品;
未中选企业的产品按不高于同产品类别最高中选价挂网的,在医疗机构考核时不视为非中选产品。
这两条规则的出台,实则是重新定义了耗材国采中选和非中选产品的标准和范畴,还有进院路径。这应该也是目前国内耗材集采执行中首次引入类似规定,于广大企业意义非凡!
首先,对于中选企业而言,只要其非中选产品以不高于自身中选价挂网,就能享受“中选”产品待遇,相当于是将自身中选范围进一步扩大,为其更多样化的产品进院提供了条件。
对于非中选企业而言,其产品只要以不高于同产品类别最高中选价挂网,就不会被当成“非中选”产品对待,面临被重点监控和医保支付上的诸多限制。
无疑,自本月底该新规开始落地,将为人工晶体及运医国采非中选产品,在福建省医保定点医院的进院和使用带来重大利好!
马上时间来到5月,第四轮国采预计会进入第一波落地执行的高峰期,届时会不会有更多省份跟进福建这一新规,也值得我们一起期待~
执行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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