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8
来源: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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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发布了《关于办理内蒙古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带量采购耗材试剂直接结算机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为落实国家、联盟、自治区带量采购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及相关规定,现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带量采购耗材试剂直接结算机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工作。
在2021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提出,创新集中采购药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模式。建立健全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下与医药机构直接结算机制,完善结余留用政策,促进中选产品优先合理使用。
时隔数月,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启动该项工作,这是继山东省之后,全国第二个明确医保基金与耗材企业直接结算的地方。
据通知,该地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可直接结算的品种包括:国家组织冠脉支架、人工关节,联盟组织冠脉球囊、人工晶体、药物球囊、冠脉导引导丝,自治区组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等带量采购产品。
机构范围包括:
(一)各统筹区负责医保基金预拨的机构。
(二)上述产品的内蒙古中选生产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
(三)参与采购上述产品的医疗机构。
各统筹区负责医保基金预拨的机构和内蒙古中选生产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均办理1枚机构数字证书,并嵌入机构电子公章。医疗机构办理2枚机构数字证书,分别嵌入机构电子公章和机构财务章、法人章。
具体办理方式,需要相关单位经办人登录内蒙古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ylbzj.nmg.gov.cn/ggfw/hallEnter/#/Index),在“用户基础设置——基础设置——签章信息收集”菜单分别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模板》和《电子签章申请表》填报材料,分别按相应要求上传。
本次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的发放采用统一邮寄至各统筹区医保部门,相关机构自取的形式。各统筹区医保基金预拨机构、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在办理信息采集时选择拟自取证书的统筹区。
并且在2月10日,内蒙古医药集中采购中心还对耗材试剂直接结算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等具体问题进行了答复。无疑,今后该地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也将在集采中选品种回款中,彻底出局。
近年来,为保证药品耗材带量集采常态化进行,解决医保、医院和供应商之间的“三角债”问题,国家和各省市陆续出台了多项制度。
2021年6月初,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前必须回款。
随后8月份,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率先提出依托监管平台先行开展国家和山东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货款直接结算工作。
并且,也明确自交货验收后,企业可根据订单信息在监管平台上提交结算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每月5日前通过监管平台生成上月结算对账报表,并在每月15日前完成支付审批流程,确保将款项支付给企业。
一直以来,医院作为采购方,在交易中天然处于强势低位,从而导致拖欠货款成为了业内常态,各大企业敢怒不敢言。
以往绝大多数医院给医药企业的回款周期至少是6~12个月,而如今随着结算方式的改变,医院在回款问题上的主导权被削弱,回款周期压缩到1-3个月内,这不仅从源头解决了医院长期拖欠货款、回款慢等问题,还缓解企业长期以来的资金周转压力,进一步净化行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