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医疗腐败都被当做“看病贵”的重要推手,而解决“看病贵”则是国家重要方针措施。所以,在医改的道路上,国家一直不遗余力的斩断各种医疗腐败利益链。众所周知,围绕在医疗腐败利益链上的对象,无非就是医院基建、药品、耗材以及医疗设备采购,而以各类采购项目为首,更是所有医疗腐败的最大根源。所以,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采取了多项措施,以破除公立医院各项逐利机制,规范设备采购和资金管理。此前,关礼等9位代表就针对此问题提出了《关于加强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监管的建议》(以下简称“回复”)。近期,据中国政府采购网了解,国家卫健委正式对该建议进行了答复,再次明确将进一步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同时严查全国公立医院。“回复”明确,公益性医院的财政补助收入以及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有资金”,均应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公益性医院凡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无论资金来源,都应当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一些地方公益性医院在执行中未将使用“自有资金”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是对政策口径理解不准确不到位,属于法律法规执行层面的问题。并且,各地应加强对公益性医院的政策宣传和指导,督促公益性医院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应编尽编”,从源头上加以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目前,中央和省级预算单位已全面实施,2022年1月1日起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将开始实施,实现政府采购意向在全国范围的全面公开。下一步,财政部将结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修订,增加采购意向公开等透明度规定,督促各地落实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促进“阳光采购”。 同时,针对“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了最新指示:一、制定加强采购管理工作方案,通过采取政府采购管理、经济管理、预算管理等综合举措,明确具体任务措施,推动建立政府采购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二、202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三年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从严格依法采购、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十方面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持续督促各地公益性医院所有涉及采购的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各地各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四、突出重点,开展大型医院巡查。针对行风问题高发、机制建设薄弱的重点区域,2019年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要求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格财务管理。下一步,财政部将督促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加强对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也将继续利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大型医院巡查等多种手段,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众所周知,作为长期“以耗养医”“以药养医”的主体,公立医院本身就缺少降低产品采购价格的动力。但长久以来耗材价格虚高、过度医疗等现实问题,也造成了国家医保控费压力加大、老百姓“看病贵”等问题。因此,提高公立医院政府采购透明度,督促公立医院回归真正的“公益”属性,成为了近年来国家关注的重点之一。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多部委还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比如,今年8月,人社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此前,国家医保局还下发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为严禁“带金销售”等违规行为,全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也随之而来。不难发现,自2020年2月以来,已有10余个有关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预算管理、成本核算、职称制度、薪酬制度、价格改革等方面的文件密集出台,最终形成了国家财政部在10月公布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五年,全国公立医院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巡查、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同时,随着统一招采平台的落地,国家也将不断推动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耗材生产或流通企业直接结算货款,显然,这将对医院现金带来非常大的影响和冲击,也同样影响所有与之利益相关的“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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