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4
来源: 体外诊断网
1903
12月30日,山西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网上阳光采购的通知》正式公布!
据文件要求,自发文之日起,全省各级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体外诊断试剂,必须通过省平台阳光采购。
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提供山西省平台现有的体外诊断试剂目录供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对于省平台现有体外诊断试剂目录中没有收录的试剂,医疗机构须将其采购试剂产品信息自主录入省平台,阳光采购。
医疗机构采购省平台诊断试剂目录中没有收录的试剂产品时,须按照本机构内部的审批流程组织进行。同时登录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新平台(http://1.71.190.141:3000),并选择山西省省际联动医用耗材采购系统模块,通过左侧导航栏中的“自主阳光采购管理”菜单进入页面,在“试剂自主阳光采购”栏目点击“新增”按钮进行采购信息填报。医疗机构根据页面格式要求完整填报采购信息后,点击“提交自主阳光采购”即完成自主阳光信息填报工作。
在价格上,文件明确要求:
1.医疗机构网上采购的体外诊断试剂价格由医疗机构与体外诊断试剂供货企业自主谈判或议价采购确定。医疗机构应优先选择采购价格适宜的产品,进一步节约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2.医疗机构应结合本机构历史采购价及该产品全国其它省份的交易价格与供货企业合理议定成交价格,原则上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全国其它省份最低采购价及本医疗机构现行采购价。
3.医疗机构采购新增诊断试剂时,其对应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高于现行价格。
据山西省公开的文件透露,此次举措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用体外诊断试剂采购使用工作的监管,规范采供秩序,努力解决采购价格混乱、虚高等问题。
且文件强调,“实施包括体外诊断试剂在内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是推进医药领域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医保部门、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迅速安排部署,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检验试剂阳光挂网集采,是未来体外诊断行业的大趋势,各省将逐步实现阳光挂网、价格透明、在线交易、实时监管,最终有可能是全国完成互联互通。
在山西加入IVD阳光采购之后,体外诊断经销商联盟根据《全国所有省份检验试剂阳光挂网集采进度汇总》(整理来源:体外诊断价值圈)已更新如下:
辽宁:已上线阳光挂网采购平台,检验试剂未开始
青海:已上线阳光挂网采购平台,检验试剂未开始
山西:已上线阳光挂网采购平台,检验试剂已开始
❖ 慎重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学习交流,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疑问请联系编辑。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发〔2020〕5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7〕10号)、《关于公布辽宁省医疗机构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清单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8〕66号)、《关于开展以市为单位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联合议价和带量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9〕62号)等文件精神,为降低检验检测试剂采购价格和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良性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1-12-21
国家财政部关税司
1122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关于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结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100 号,下称《通知》)要求,现对联动产品的带量联动价格进行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动产品范围 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检验试剂交易系统已挂网(截至2021年9月30日),经公示并经专家论证,属《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公告》采购产品范围未纳入谈判议价的同类产品。
2021-11-26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970
9月17日,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第二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 《公告》明确,在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九大类69个品种基础上,将其余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纳入第二批实施唯一标识范围。 2022年6月1日起,生产的第二批实施品种应当具有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简称“UDI”)。
2021-09-27
CACLP体外诊断资讯
956